室友今天很郁闷.问他为什么,他说今天因为睡过头了而一节课没上.我说这什么啊. 他说逃课也就算了,但是今天逃的课是错过了一次quiz. 我说一次quiz通常不会占太多分,没什么事的.他说他郁闷的是上次这节课他睡过头没去也是一次quiz,而且这个学期就只有三次quiz. 我说总的来讲,quiz占的分数比例也不太. 他说是啊,可是最让人郁闷的是他今天上课之前已经醒了,想起的时候发现自己睡太晚而太累,逃一节课应该也没什么事,上次逃课错过了一次quiz,这次不会这么倒霉吧. 总共才三次quiz.结果就这么睡过去了.没想到这个学期这节课就逃了两次课却都碰上了quiz. 我只能安慰他,其实,你不要太难过.人都是会犯错误的,就连传说中的他也是这样呢.

我也常常这样.
每次用电脑上网时,都会不经意地点到错误的链接,等反应过来要按Stop时,往往页面已经开始loading了, 而且就恰好就卡转换白色的界面上.
每次电脑cpu 100%的时候,鼠标都一会儿慢一会儿快的,这时艰难地打开任务管理器,跳到进程页,右键选中程序,点关闭所有,半天弹出对话框,毫不犹豫满腔热血地点"是", 结果才发现刚开始的程序就选错了
.要么就是在点开始菜单或者是在快速启动栏上想快点打开某个程序,结果往往开的是另一个程序. 今天就是这样,本来想打开MSN的,结果不小心点到了马特拉伯.
 
好了说到这,这个成语相信大家已经猜到了.
说出来也没什么意思.
还是不说了.
打死我也不说.

不过这倒让我想起了另一个定律.
那是一个由三个外国人"创立"的定律.
[约翰·保罗·斯特拉普](John Paul Stapp), [爱德华A.莫菲](Edward A. Murphy)和乔治·尼克斯(George Nichols) 是这三个人的名字.
(认真听讲地我在听了新东方李笑来老师的课后义无反顾地坚决用行动拥护了在外国人的中文译名后一定加上英文原名的号召.)
定律的名字就像那些伟大的物理定律一样,
取的是其中一个人的的名字. (当然这同时也是一种懒惰的办法,不过我想最初牛顿应该是不会把自己的定律称为我的第一定律吧)
江湖上的人都称之为莫菲定律(Murphy's Law)
它也被广泛称颂为基本的工程定律.
定律用中文来讲就是:
凡是有可能会出错的事情,就会出错.
英文就是
Murphy's Law, the basic engineering principle that "If there are two or more ways to do something, and one of those ways can result in a catastrophe, someone will do it" (or, in other words: "If anything can go wrong, it will").
 
恩,
越是小心,越是怕出问题,就越会出问题.
这是我的体会.
而且问题还往往是由别人造成的.
唉,
人,就是这么地自私.
 
PS:"创立"我之所以用引号是因为我不知道定律到底是能被创见还是只能够被发现.通常我的理解是定律是一系列经验的总结,那么总结的显然都是事实,所以由此得出的定律就只能称为发现的.定律本来就在这,只是没有人去发现罢了.这么一想突然觉得人类很悲观,努力了半天也只能发现本已经存在的定律.或许整个地球真的只是"meta人类"的一个盆景罢了.